“皇冠曲奇”胜诉,“蓝罐曲奇”被认定虚假宣传及商业诋毁
据守诚信准绳方为竞争之道。
作者 | 肖叶丹
编纂 | 布鲁斯
提到“丹麦曲奇”,大家脑海中显现出的是不是外形金灿灿,咬一口酥酥脆脆还泛着奶香味的小饼干?就是这块小饼干,不知俘获了多少人的味蕾,也让“丹麦曲奇”声名远播,这其中皇冠丹麦曲奇与蓝罐曲奇的知识产权之争更是甚嚣尘上,闹得沸沸扬扬。
近日,在长达五年多的诉讼“拉锯战”之后,备受注目的“皇冠丹麦曲奇”诉“蓝罐曲奇”不合理竞争纠纷索赔案,终于尘埃落定。
10月18日,“蓝罐曲奇”在其官方网站及官方微博发布声明,供认其存在虚伪宣传及对“皇冠丹麦曲奇”的商业诽谤行为,向被告“皇冠丹麦曲奇”出品公司Danish Speciality Foods CPH DK ApS(丹麦丹尼诗特征食品无限公司,以下称“丹尼诗公司”)及其经销商迈大食品(上海)无限公司(原尤益嘉(上海)食品商贸无限公司,以下称“迈大公司”)抱歉并补偿经济损失。
1、“蓝罐曲奇”涉虚伪宣传及商业诽谤遭败诉,并发布声明
图:“蓝罐曲奇”发布的声明(来源:“蓝罐曲奇”微博)
知产力就此事向“皇冠丹麦曲奇”经销商迈大公司停止求证,证明了上述案件信息失实,并获取到该案判决内容。
该判决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28日作出,案号为(2019)京0108民初38491号。
扫码进入知产宝查阅该案判决书
判决后果显示,“丹麦蓝罐曲奇”被认定存在虚伪宣传及对“皇冠丹麦曲奇”的商业诽谤行为。法院判令“丹麦蓝罐曲奇”方面及其京东、天猫旗舰店运营主体立刻中止涉案虚伪宣传及商业诽谤行为,要求“丹麦蓝罐曲奇”方面在其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延续三日登载声明,以消弭对“皇冠丹麦曲奇”产品名誉形成的损害,同时须补偿“皇冠丹麦曲奇”出品方及经销商的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合计人民币550000元。
据悉,该案一审讯决作出后,原告方“蓝罐曲奇”方面在上诉期内未对此判决提起上诉,这意味着,海淀法院的判决目前已正式失效。“蓝罐曲奇”方面也已于近期实行判决中的消弭影响判项,在其官方渠道发布了声明,供认了本身虚伪宣传及对“皇冠丹麦曲奇”的商业诽谤行为。这一举动无疑为这场跨越多年的法律纷争画上了一个绝对圆满的句号。
2、“皇冠曲奇”起诉“蓝罐曲奇”:“陪伴几代丹麦皇室生长”等宣传用语构成虚伪宣传
2019年,“皇冠丹麦曲奇”方面发现,市场上的“蓝罐曲奇”包装及其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大众号、天猫和京东官方旗舰店中,运用了很多“不契合现实”的宣传信息,容易抵消费者构成误导,构成反不合理竞争法第8条规则的虚伪宣传行为。
此外,“皇冠丹麦曲奇”方面以为“蓝罐曲奇”发布诽谤“皇冠丹麦曲奇”方面的言论,损害了“皇冠丹麦曲奇”的商品名誉和商业信誉,构成反不合理竞争法第11条规则的商业诽谤行为。
因而,“皇冠丹麦曲奇”方面便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这桩不合理竞争诉讼。该案原告方除了包罗“丹麦蓝罐曲奇”的消费商Kelsen Group A/S(丹麦奇新蓝罐无限公司,以下称“奇新公司”),其全资控股的“丹麦蓝罐曲奇”中国大海洋区经销商Kjeldsens Limited(丹麦蓝罐曲奇无限公司,以下称“蓝罐香港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丹麦蓝罐曲奇”产品出口商和官方微博微信运营主体蓝罐(上海)办理无限公司(以下称“蓝罐上海公司”)外,还有丹麦蓝罐京东、天猫旗舰店的运营主体及一家销售“丹麦蓝罐曲奇”的线下连锁超市。
3、法院:局部用语构成虚伪宣传及对皇冠丹麦曲奇的商业诽谤
经过长工夫的审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了如今的这份判决。
首先是有关虚伪宣传的认定。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将“皇冠丹麦曲奇”方面主张触及虚伪宣传的“蓝罐曲奇”方面宣传用语逐个停止了剖析,其中有局部用语被认定为构成虚伪宣传。知产力将法院局部观念摘要列于此处:
接着是有关商业诽谤方面的认定。关于“丹麦蓝罐曲奇”方面的官方微信大众号文章有关配图将“皇冠丹麦曲奇”与“蓝罐曲奇”放在一同比照,结合其被诉的并无现实根据的文字内容,法院以为“极易使相关大众以为被诉内容所指向的对象即为二被告产品”,并且“蓝罐曲奇”方面运用的“打着...幌子”“趁火打劫”“蒙蔽消费者”的表述“极易误导消费者以为二被告的皇冠曲奇产品成心运用近似包装诈骗消费者,对二被告的产品名誉形成损害,构成商业诽谤”。
故此,法院依法作出此次一审讯决,判令原告奇新公司、蓝罐香港公司、蓝罐上海公司以及其京东、天猫旗舰店运营主体上海荔之实业无限公司立刻中止涉案虚伪宣传及对皇冠丹麦曲奇的商业诽谤行为;原告奇新公司、蓝罐香港公司、蓝罐上海公司在其官方网站、微博延续三日登载声明、消弭影响,并连带补偿“皇冠丹麦曲奇”消费商丹尼诗公司、经销商迈大公司经济损失500000元及合理开支50000元,上海荔之实业无限公司就其中100000元承当连带补偿责任。
4、据守诚信准绳方为竞争之道
现实上,“皇冠丹麦曲奇”与“蓝罐曲奇”作为两个来自丹麦的曲奇品牌,其间的纠纷已继续多年。近年来,单方互有诉讼,不只引发了行业内对品牌知识产权维护和市场公道竞争的高度注重,也惹起了消费者的普遍关注。
与此同时,关于“皇冠丹麦曲奇”的一些谣言也被打破,复原了现实本相。如今,丹麦曲奇已成为一种曲奇品类,任何中央都可以消费丹麦款式、丹麦配方的曲奇饼干。“皇冠丹麦曲奇”是丹麦品牌,由丹麦丹尼诗特征食品无限公司出品,产品在丹麦和印度尼西亚消费,并延续多年取得被誉为食品界的“奥斯卡”的ITI国际美味奖章。来自欧睿国际无限公司、尼尔森等多个世界威望市场调查机构的数据曾显示,“皇冠丹麦曲奇”在全球市场的同类产品中销量抢先,深受中国消费者的喜欢。
“皇冠丹麦曲奇”此次博得诉讼不只是对其品牌权益的无力维护,也为其在中国市场的进一步拓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证。同时,该案关于整个食操行业而言也具有深远意义。判决中的观念为其他企业提供了珍贵的经历参考,提示相关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应愈加注重本身品牌维护和市场公道竞争,据守诚信准绳,防止虚伪宣传,以消费者为中心,不时提升产品质量和效劳程度,共同营建安康的商业环境。
近年来,中国市场与消费者对出口品牌与产品的接纳度正在不时加强。随着“皇冠丹麦曲奇”与“蓝罐曲奇”之间纷争的闭幕,置信将来的食品市场将愈加安康、有序地开展;而在这场成功的面前,“丹麦小饼干”的故事也将持续书写属于本人的下一精彩章节。